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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各大城市正争相布局低空经济产业赛道。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措施》)。深圳拟通过12项具体措施,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
《若干措施》提出,深圳将以“真金白银”吸引低空经济企业落户。具体来说,对新落户的低空经济企业,经营范围为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经与市政府或落地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第二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在其完成第二年承诺时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落户资助。鼓励各区加大对落户低空经济企业的产业空间保障力度。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增资扩产。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若干措施》也提出多项措施。
根据《若干措施》,深圳将对在深开通低空物流配送新航线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与无人驾驶航空器大小、运营架次等指标挂钩,该项资助最高额为每个企业每年最高2000万元。
深圳鼓励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拟对在深开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其中境内航线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深港跨境航线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根据《若干措施》,深圳将对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深圳首条eVTOL商业航线运营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并参照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标准,对eVTOL商业运行航线、架次给予资助。
针对目前深圳公共低空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主要依靠企业自建,导致运营成本高且用地协调困难,不利于商业应用规模扩大的情况,《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低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拟对公共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充换电、气象监测及公共测试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由区级财政投入部分,市级财政给予30%资助,各区年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今年,深圳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低空经济,打造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作为重点立法项目,这也是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法规。在《若干措施》中,深圳还鼓励开展低空经济领域标准制订,对在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或机构牵头制定并获发布的低空空域、融合运行、起降设施、运营服务等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经认定,分别对应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每个申报主体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